地名:桃城镇 | 隶属:大新县 |
行政代码:451424100 | 身份证前6位:451424 |
长途区号:0771 | 邮政编码:532200 |
车牌号码:桂F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7万人 | 人口密度:294人/km2 |
辖区面积:238平方公里 |
【概况】 桃城镇是大新县党委、政府机关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位于大新县中部。辖社区3个,村委会11个,村(居)民小组227个。有自然屯136个。2004年,全镇总人口6.89万人,其中农业4113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75‰。行政区域面积238平方公里,有林面积3793公顷(为二类调查数,不含农场、县局、矿区,以下各乡镇同),年末耕地面积3848.93公顷。全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6937.53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010.87公顷,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220公顷。粮食总产量14124吨。甘蔗种植面积1933.33公顷,入厂原料蔗96759吨(2004/2005年榨季,以下各乡镇同)。水果总产量4500吨,其中龙眼产量2500吨。肉类产量4119吨。水产品产量2036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878万元(当年价,以下各乡镇同),其中农业总产值6908万元。新建沼气池508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16万元(实际数,以下各乡镇同),一般预算支出38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53元。是广西乡镇企业工业集中区之一。主要旅游景点有观音山、弄月镜台、桃城古城墙等。年内,桃城镇获大新县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一等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三等奖、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三等奖、经济发展奖、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财税收入增长】 2004年,桃城镇坚持培植财源与强化征管并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抓好增收节支,财政持续平稳发展。全年财税组织收入完成7523.38万元(辖区内收入),完成任务的106.56%。其中:国税完成4463.20万元,完成任务的105.50%;地税完成2948.60万元,完成任务的108.10%;财政收入完成111.60万元,完成任务的111.04%。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及附加征收完成72.40万元,耕地占用税14.40万元,契税24.60万元,分别完成任务的100.56%、128.18%、140.57%。.
2014年7月21日,桃城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