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隍庙

泾川隍庙

泾川隍庙为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

泾川隍庙位于泾川县城安定街泾川县博物馆内,始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咸丰八年(1858年)进行两次修缮。1993年,被公布为甘肃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由泾川县博物馆管理和使用。

泾川隍庙为院落式布局,中轴线上现存前殿和后殿,其中后殿已被改建作它用,原貌无存。前殿坐北向南,单檐歇山顶,面阔五间(17.4米),明间宽4.2米,进深四间八椽(15.2米)。殿身檐柱和金柱各一周,次间减去金柱两根,有“减柱造”遗风。外檐斗栱40攒,样式有三踩单昂(柱头科、平身科)、三踩重昂(角科)两种,斗栱硕大,昂嘴断面呈口字形,无华头子,幽页部顶端平直,山面平身科为真昂,昂尾搭在五架梁中,有明代风格。室内梁架结构及用材制度均为清代改换。屋面覆盖灰筒板瓦,琉璃瓦剪边。明间前后檐分别装有木板门。殿旁有清代碑刻两块:一为《重修城隍庙碑记》,砂石质,通高1.69、宽0.7、厚0.14米,圆首,碑文为楷书阴刻,记载捐资修复者的姓名、题记等;另一为《重修城隍庙共布施碑记》,砂石质,圆首,通高1.9、宽0.7、厚0.13米,碑文为楷书阴刻,记载资助银两费用情况。道光二十一年(1841)立。20世纪50~70年代,作为泾川县食盐库房使用,改变了原正脊、垂脊、岔脊形制,鸱吻、垂兽均无存。

2014年,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省文物局《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甘文局发〔2014〕300号)公布其保护范围为:“东至前殿东檐柱外侧以东5米,南至前殿南檐柱外侧以南58米至安定街北侧道牙,西至前殿西檐柱外侧以西15米,北至寝殿北墙底部外侧以北5米。”2018年,省文物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甘文局联发〔2018〕3号)公布其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0米。”

延伸阅读:

·甘肃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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