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红军革命纪念建筑群

金川红军革命纪念建筑群

金川红军革命纪念建筑群(金川县)

1.格勒得沙中央革命政府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外延10米,向北外延5米,向南外延25米。

2.西北0-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北外延5米,向南外延20米,东西以墙体为界。

3.中共大金省委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北外延5米,向南外延20米,东西以墙体为界。

4.中共绥靖县委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北外延5米,向南外延20米,东西以墙体为界。

5.绥靖县第一区苏维埃政府遗址

保护范围:以墙体为界。

6.红五军军部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外延15米,向南外延10米,向西外延25米,北以墙体外2米为界。

7.红军-厂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北外延20米,向南外延10米。

8.红军医院遗址

保护范围:外墙外延5米。

9.红军军械备修理厂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北外延10米,向南外延30米,向西外延15米。

10.红军被服厂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东、西、北外延10米,向南外延30米。

11.格勒得沙药店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南、北外延5米,东西以墙体为界。

12.格勒得沙国家商店遗址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向南、北外延10米,东西以墙体为界。

13.红军回民独立连连部、绥靖县回民苏维埃政府(金川清真寺)旧址

保护范围:以四周墙体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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