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龙王庙红军标语

嵩明县龙王庙红军标语

嵩明县龙王庙红军标语为嵩明县文物保护单位。

嵩明县龙王庙红军标语位于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东村村委会西村北约2千米处的龙王庙山墙上。

1935年4月29日,红军攻克嵩明县城并占领杨林兵站后,红一军团奉命佯攻昆明,以迷惑敌人,顺利抢渡金沙江。4月30日,红一军团兵分三路向西推进。左路从杨林出发,经白邑的得食、龙潭营等村到达阿子营羊街、大西村。中路从县城出发,经大村子进抵果东、冷水沟一带。右路从县城出发,经西村、竹箐口入寻甸七甲,与中央军委纵队会合(这条标语就是该部红军路过龙王庙时写下的),进一步形成威逼昆明之势。正当敌人全力防守昆明之际,红军各路大军在中央军委领导下,于5月1日至9日从禄劝皎平渡顺利渡过金沙江,摆脱了数十万敌军的围追堵截,取得了战略转移中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

标语长5.1米,宽0.7米,从右至左横书“农民起来实行土地革命”十个楷书大字,每字约40×50厘米,无落款,原字书颜色不详,现为红色。红军标语所在的墙壁因年长日久,临近坍塌,标语剥蚀斑斑,字迹脱落。为保护好红军在嵩明留下的这条唯一的标语,1978年,县红军文物征集办公室进行维护,把字样套下,将土坯墙改为砖墙,再把字临摹于墙上,白底红字,并在四周围了一条约8厘米宽的边框。

1985年8月,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红军标语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县文物部门拨款维修标语所在建筑的腐朽木构架。2001年5月,县文管所重修标语所在的建筑物,把易被风雨侵蚀的悬山顶改建为硬山顶以护标语,并重立文物标志碑和说明碑。

信息来源:昆明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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