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妈祖宫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妈祖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代:清
公布时间:1997年8月29日
洞头列岛有妈祖庙9座,东沙的妈祖宫建于清乾隆年间,是浙江尚存的规模最大、建构最完整的一座,被列为省级文保单位。清乾隆年间,福建惠安的渔民在东沙港从事渔业生产,船上敬奉妈祖樟木雕像,手、足和身子之间用关节插连。当这些渔民要返乡接神像上船时,不知什么缘故,神像的手和足掉了下来。当地的渔民看到了,忙说:“妈祖不想回去,这里风光好,她喜欢这里,就把神像送给我们吧!”就这样,这尊妈祖雕像留了下来。东沙和附近几个村筹集银两,按惠安妈祖庙的风格建造了东沙妈祖宫。妈祖宫修建后,香火不断,尤以渔民为多,不少过境的台湾渔民也前来祭拜。每逢农历三月廾三妈祖诞辰日和九月初九升天日,庙里举办大型的祭祀活动,请戏班演戏,成了民俗文化活动的盛会。
这座建于250年前的庙宇,总进深35.8米,庙宇沿中轴线依次为门厅、戏台、厢房、天井、内门、拜亭、畔室、正殿;五开间,面阔11.20米,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整个建筑坐北朝南,依山面海,设计精巧,布局严谨,古朴精美,而且保存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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