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石场熬家坟石刻

金沙石场熬家坟石刻

金沙石场熬家坟石刻为贵州省文物保护单位。

敖家坟石刻位于贵州省金沙县石场乡鹿楼村,由南北两组墓群组成。南墓群建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北墓群建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两墓群间隔30余米,依山而建,逐级升高,墓围占地1200余平方米。

该墓群系葬敖正科祖孙三代七人,据北墓群碑文记载:正科祖辈,家境贫困,到其父敖治国时,家境渐富,治国死后,正科继承家业,成为一方巨绅,清光绪二十二年(1894),正科独子年轻早丧,又二年正科亦忘,只剩下两代居孀,历经两年,敖氏遗孀建成北墓群。事过不满十载,敖氏遗孀先后全殁,正科一门绝,族中人悯之,罄其遗产,修建南墓群安葬,名“敖氏节墓”,南墓群平面形状如钟,分为四层台,底层是一石墁坝,由此登上十五级石,穿石门,便是第二层台石坝,原为石刻屏风和石桌、石凳,今荡然无存。石门高阔,仿牌坊结构,石额上方正中竖排篆书阴刻“敖氏节墓”四个字。门两侧镶嵌高1.50米,宽1.30米的石板各一块,左镌“寿”字,右刻“福”字,石门坊上有楹联二幅,门上各构(部)件上有浮雕30幅,石门内壁两座,左为敖正科衣冠和其妻顾氏及女敖么妹合葬墓;右为敖正科长女与儿媳曾氏合葬墓,两墓裙上缘均有浅出檐装饰,墓屋与第四层台相连,等高,墓碑形制相同,呈牌坊式,翼角高翘,通高5米,第二、二层台左右之结合部,置“八”字形排列的照壁各一面,各有浮雕一幅,均长1.27米,高0.90米,内容为古代战争故事。该照壁前与石栏栅相连,后与弧形围墙连接。墙内壁上有六幅对称浮雕,镌刻狮、麒麒、鹿、羊等动物,墓正后方照壁上横嵌一石匾,上刻楷书“冰雪精操”四字,左右嵌楹联一对,顶部镌透雕龙凤花纹图案。

北墓群建造在平坦地面,四周墙桓、栏栅,境内壁有浮雕、题字多幅。尤其是石门两边之栅栏板上的八幅浮雕,人物形象丰满,北墓群石冢三座,并列在一条横线上,为敖正科墓,左为其父敖治国墓,右为其子敖步焜墓。

敖家坟墓群计置碑楼柢建筑之墓门,墓碑7座,侧、后照壁5面,共嵌石碑、石匾28块,全墓群共有书刻、绘画版面1000余幅,书法有楷、行、草、篆;绘画构件雕刻出的不同人物形象1000多种,马匹近百,以及20余类动物和50多种花纹,杨佐清撰文,唐再廷雕刻。

石场苗族彝族乡:金沙县西部。面积120平方公里。人口2.5万,其中苗、彝等民族占26.8%。辖1居委会、23村委会。1932年置激杨镇。1941年改置石场乡。1953年石场、大木、青木、柏杨、构皮、岩上乡。1959年撤乡建石场公社。1962年析建石场、青木、构皮、岩上公社。1984年改置石场镇、岩上乡和青木、构皮2民族乡。1991年合并置石场苗族彝族乡。有煤矿。产茶叶、生漆…… 石场苗族彝族乡详细信息++

延伸阅读:

·第一批贵州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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