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鸡台遗址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斗鸡台相传是当年为楚王斗鸡的地方,位于寿县双侨镇。1982年秋,曾作试掘,认为是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代遗址。
斗鸡台遗址为典型的台地型遗址,以寿县斗鸡台遗址而命名的“斗鸡台文化”作为该地区龙山时代晚期至二里头文化时期的代表,学界对其基本内涵、文化分期、源流谱系等相关问题的探讨仍有待深化。遗址位于寿西湖南岸的台地上,平面近长方形,高约3—4米,面积1万平方米。遗址地面遗物和地下文化内涵丰富。1934年考古前辈李景聃、王湘曾作过调查。1982年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在此进行过考古发掘,发现有陶器、石器、铜器、骨器和大量卜骨等。因文化内涵丰富,器物特征明显,被学者命名为“斗鸡台文化”。该遗址为商周文化的研究提供了极为难得的资料。1982年秋,曾作试掘,认为是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代遗址。现今,台上台下都有近似黑陶系统的陶片分布。
斗鸡台遗址为典型的台地型遗址,以寿县斗鸡台遗址而命名的“斗鸡台文化”作为该地区龙山时代晚期至二里头文化时期的代表,学界对其基本内涵、文化分期、源流谱系等相关问题的探讨仍有待深化。
保护范围:遗址边缘向外2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周边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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