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民俗大院

高家民俗大院

高家民俗大院位于北院门144号,总居住面积2310平方米,是砖木结构的四合院,西安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大院明朝末年崇祯时期开始兴建,到清朝乾隆时期基本初具规模。大院主体完工在乾隆时期,到道光年间整个院子完成。最后一次大修在同治十年,最近一次恢复是在六十年代进行。

高家祖先以经商为主,144号院老祖高岳崧进京接诏。慈禧太后下令由国家拨款翻修,进北院门的官员都要下轿。可见当时144号院老祖官位之高。大院大发展是在乾隆时期,当时高家三子喜中榜眼,得乾隆御批榜眼及第。家族文、武、商俱全。清末家道衰落。1966年文革-时大院被收归国有。1985年,西安中国书画院及政府部门开始进住该院。并对院内几处进行了修缮。1999年由中国——挪威两国投资对大院顶部等其他损坏严重的结构进行了整修,2001年,这座民居被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02年获得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亚洲太平洋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2003年,西安中国书画院对高家大院进行了完善的保护性修葺,并且进行了旅游文化的挖掘和开发,从观赏性方面向中外游客展示明清时期的建筑艺术、家居、砖雕艺术以及传统民居楹联;从文化方面,将藏传佛教唐卡艺术的制作、陕西风格的民间剪纸、皮影戏、木偶剧和汉唐歌舞等多种文化艺术形式集中进行展览,供游人参观、欣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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