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歌楼

凯歌楼

凯歌楼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凯歌楼,俗称大楼、中楼,位于神木县城旧街中心,是神木县仅存的一座三层楼阁式古建筑。明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驻守神木参将高天吉御敌凯旋,为纪念胜利并报答“神恩”而建,清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被焚于战乱继又在原台基上重修。

楼为砖木结构,通高18.375米,座北向南,一层为台基,略呈方形,南北长20.65米,东西宽20米,内夯黄土,外砌青砖,中辟十字券洞,与四面大街相通。台东北角设石阶通达台面,上设石雕围栏,南北各有东西相向硬山式小配房四间。二、三层为两层重檐歇山顶0式建筑。二层通面阔五间10.23米,进深四间9米,檐柱围廊,石质鼓形柱础,南面正中置四扇格门,左右各设券洞窗,西北角设木梯,直达三层楼内。三层全为格扇门,廊下置平座栏杆,四角置檐柱,悬风铃。上下檐均布置一圈斗拱,下檐一圈38攒,为一斗二升半(地方手法),上檐32攒,为重昂四踩斗攒,是较少见的斗拱形。雕花雀替青绿民间手法彩绘,陶质脊兽,筒板瓦屋面,沟滴排山,透空山面,木质博风板。

该楼曾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七十年代两次维修,1959年被神木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因楼体倾斜,由陕西省文物局补助及神木县自筹部分资金对凯歌楼进行了落架大修,重新彩画,屋顶换为琉璃瓦装饰,现已恢复其往日的威武庄严之气势,屹立于神木县城中心;2003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

·第四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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