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院

满族院

满族院汲取东北本溪满族民居大院构建方式,同时又注入昆明四合院建筑的大量元素,因此,当为两地民居建筑的完美组合。院中央竖立的索罗杆主要祭祀供神用的。云南满族满族有1.2万人,主要分布于昆明、保山、思茅、德宏、曲靖、临沧、红河、楚雄等地州市。

满族院

满族院

民居建筑:

满族院

满族传统住房一般为西、中、东三间,大门朝南开,西间称西上屋,中间称堂屋,东间称东下屋。西上屋设南、西、北三面炕,西炕为贵,北炕为大,南炕为小,来客住西炕,长辈多住北炕,晚辈住南炕。室内西炕不得随意坐人和堆放杂物,满族将西墙作为供奉祖先的神圣部位,不准在此挂衣物,张贴年画;西炕俗称“佛爷炕”,供有“0板子”,忌讳人们尤其是女人随便坐卧。院内有一影壁,立有供神用的“索伦杆”。

宗教信仰:

满族信仰的宗教有萨满教、佛教、-教。其中萨满教最具代表性,是一种古老的原始宗教。满族崇拜的神灵很多,大致可分为自然神祗,动植物神祗,英雄祖先神祗。自然神祗有日、月、星辰、雷、雨、山、河等,以火神为首神。

礼仪习俗:

过去满族人孝敬长辈,注重礼节,在路上遇见长辈,要侧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长辈走过再行;不但晚辈见了长辈要施礼,在同辈人中年轻的见了年长的也要施礼问候。亲友相见,除握手互敬问候外,有的还行抱腰接面礼。每年除夕夜还要把祖先画像(俗称“老影”)悬挂在西屋墙壁上进行祭祀。满族将家犬视为重要财产不许轻易宰杀,有忌打狗、杀狗和食狗肉的习俗。不许从锅灶、火塘的三脚架上越过,不能用脚蹬踏或者随便坐在锅灶上或火塘边;不准在锅灶口或塘上烤脚、袜子、鞋靴;禁止将吃剩下的食物、骨头、鱼刺等扔进锅灶或火塘里。

语言:

满语来源于古代女真语,属阿尔泰语系,起初这种文字只是单纯模仿蒙古语音拼写满语,被称为“老满文”、“无圈点满文”或“额氏满文”,后逐渐习用汉语文。

婚俗:

总的过程可归纳为:相看、送小礼、过彩礼、婚礼四门五个部分。结婚当天,由父母子女俱全的长辈妇女布置洞房,在被子四周放置枣子、花生、桂圆、栗子,取其早生贵子之意,中间放一如意或苹果。在洞房内奏乐(“响房”)。喜轿(“亮轿”)摆在院子里。新郎由长辈陪同到女方家迎亲,在女方家向岳父岳母叩头后,即可迎娶新娘返家。一路唢呐高奏把喜轿抬到洞房外。进洞房前,地下放一火盆,新娘的喜轿从火盆上经过,据称这是为了避邪。喜轿到了洞房门前,新郎手拿弓箭,向轿门连射三箭,俗称为“箭射新娘”。接着在门坎上放置马鞍,新娘从上面跨过去。当新娘在床上坐稳后,新郎可以揭去姑娘头上的盖布。新人按男左女右的位置并肩坐在新床上,举行坐帐仪式:由长辈妇女把新郎的右衣襟压在新娘的左衣襟上,然后新郎新娘喝交杯酒,吃半生不熟的面食,以含生子之意。接着还要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要拜天地、祖先、父母和长辈,夫妻要对拜。晚上也有闹房的习俗。

服饰:

旗袍是满族妇女传统服饰,服装喜用各种色彩和图案的丝绸、花缎、罗纱或棉麻衣料制成,特点是立领,右大襟,紧腰身,下摆开衩。妇女不缠脚,所著鞋子绣有漂亮花饰,鞋底中央垫有10公分高的木质鞋跟,走起路来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摇曳的步态。姑娘时代,只简单地把头发在脑后挽一下。长到快出嫁时,就要把头发梳成辫子并挽成单发髻。喜戴耳环、手镯、戒指、头簪、大绒花和鬓花等各种装饰品。男子多穿带马蹄袖的袍褂,腰束衣带,或穿长袍外罩对襟马褂。满族男女都喜爱在腰间或衣服的大襟上挂佩饰。男子有火镰、耳勺、牙签、眼镜盒、扇带。女子有香囊、荷包等。大多用绸缎缝制,花色品种繁多,制作精美。

文化:

满族是一个崇尚知识,重视教育的民族。

饮食:

满族的饮食品种多样,风味独特,其特点是酸、粘,原料,主要是玉米、高梁、大黄米、黄豆、小豆等。逢年过节吃饺子,农历除夕必吃手扒肉。“杀猪菜”是满族火锅的代名词。满族的具有独特风味的“萨其玛”至今仍是广大人民爱吃的点心。

歌舞:

满族民歌丰富多彩,如劳动号子、山歌小调、风俗歌曲、儿童游戏歌和爱情歌。每逢佳节、喜庆、婚嫁筵、出征、凯旋、祝寿、祭祀等都要歌舞尽兴,其中“莽势舞”最具代表性。这种民间舞多在新岁和喜庆之日跳,举一袖于额,反一袖于背,盘旋作势,成双对舞,旁人拍手而歌,以击堂鼓伴奏。

节日:

满族许多节日均与汉族相同。主要有春节、元宵节、二月二、端午节和中秋节。过春节时要拜两次年,年三十晚上拜一次,为辞旧岁,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颁金节是满族”族庆“之日,节日期间一般都要举行珍珠球、跳马、跳骆驼和滑冰等传统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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