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银示谕碑

纳银示谕碑

纳银示谕碑位于丘北县双龙营镇马者龙村民委马者龙村文庙檐廊下。碑为青石质,碑体半圆额长方形,碑身高2.12米、宽0.9米、厚0.16米。碑文14行,每行2—40字不等,计578字。楷书。碑额横刻“碑记”2字。碑文叙述了“康熙六十一年(1722)地方官不照章办事,赋役不均,卖富差贫,隐内竟成固习,牢不可坡,因而由广西府师宗正堂二级记录备案,各乡、槽应纳银数额”,勒石于武庙内。此碑对研究康熙六十一年(1722)三乡县(马者龙)有其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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