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所

新安所

新安所位于红河州蒙自县城东南,地处北纬23°15′至23°21′,东经103°24′至103°31′,地貌为东面高山横亘,西南面丘岗起伏环抱、北面为一马平川,地势开阔,掩映在4万亩连片的石榴园之中,是一派美丽富饶的江南田园风光。全镇国土面积87.2平方公里,辖5个村委会55个自然村8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3万人(其中,集镇人口1.7万人),是一个汉、彝、苗、壮等民族的聚居地。

新安所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建立贲古县,设治于新安所一带。明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在新安所设立守御千户所,驻扎军队,屯田戌边。之后,地名一直沿用新安所。明正德十二年(公元1517年),建新安所古城。清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裁所归蒙自县。2000多年的历史沧桑,1000多年的军事活动,孕育了新安所光辉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留下了区域内星罗棋布的文化古迹,现存明清历史街道11条、军事遗址5处和古寺庙9座、古民居68座、古墓葬800多座、古石碑23通和古戏台、古商铺、古驿道等众多物质文化遗产,保留着新安特色的妆会、洞经、书法、绘画、雕刻、刺绣、诗词、小吃和刘洙、肖崇业历史名人等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明清军事政治、经济贸易、文化教育、社会发展的实物见证,比较完整的保存和反映了明清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信息来源:中国红河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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