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灯塔及任氏二难墓为象山县文物保护单位。
石质圆形建筑,占地约9平方米。外径3.3米,分上、下两层,下层高5.59米,周筑乱石墙,厚0.25米,西辟一门。上层高2.08米,无墙,八木柱支一伞一形顶,现残留4柱。伞顶置一球形体,为置灯处,1999年重修。
任筱和(1876-1944)、任筱甫(孚)(1879-1953)同母兄弟,东门村人。凡地方公益善举,不分难易远近,皆视为份内。1915年,于东门岛门头买山,建造灯塔,以利船舶航行。蔡元培避难象山游东门,曾题“出其东门,界而昭明”八字。此后,和、甫又募建多座灯塔于台州、舟山和象山,并作修桥、筑路、修码头等善举不胜枚举。兄弟同心同德、至老不休,诚为难乎其难,时人称“二难”。墓南向,由拜坛与墓组成,条块石砌筑,总面积约37平方米,墓横式碑刻“任氏筱和筱孚二难先生之墓”。墓碑两侧及上方皆有花卉动物等雕饰,较为精致。
该两建筑处于相近地域,对开发象山黄金海岸旅游和海洋文化与颂扬“善举济世”美德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