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乡公所旧址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板桥乡公所旧址
南漳县板桥镇。建于民国时期。坐北朝南,四合院式布局,共有房屋49间,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土木建筑。西南角设有碉堡。该公所是湖北省目前发现的唯一一所民国时期乡级政权所在地,对研究当时基层政治制度具有重要价值。(第五批)
信息来源:湖北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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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乡公所旧址
南漳县板桥镇。建于民国时期。坐北朝南,四合院式布局,共有房屋49间,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土木建筑。西南角设有碉堡。该公所是湖北省目前发现的唯一一所民国时期乡级政权所在地,对研究当时基层政治制度具有重要价值。(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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