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云南省中南部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傣族彝族自治县境内,是我国第一个、也是最具典型特征的干热河谷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2378.9hm2。

元江自然保护区物种多样性非常丰富,有维管束植物2303种;哺乳动物97种;鸟类258种;爬行类71种;两栖类动物53种;鱼类34种。有国家珍稀保护植物桫椤、元江苏铁、水青树等16种,发现在云南省内植物分布的新记录有10种和狭域特有植物12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7种,包括绿孔雀、巨蜥、蟒蛇等12种国家Ⅰ级保护动物。如此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充分表明元江自然保护区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建设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于保护该地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森林生态系统,对元江水系、红河流域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实现当地生态安全、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与进步的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干热河谷自然条件下形成的森林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我国干热河谷最典型的河谷型萨王纳植被、较完整的山地常绿阔叶林和丰富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

元江保护区有着以下诸多的保护与科研价值。

(1)生态系统多样性的保护与科研价值。保护区植被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布特色,保存着多种生物气候带的典型植被类型。特别是截头石栎、红木荷等为优势的季风常绿阔叶林,不仅有云南亚热带南部季风常绿阔叶林的共同特点,而且因其分布海拔偏高,一定程度上带有云南亚热带北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的成分,体现了过渡性,有着科学研究的积极意义,并因已残存面积较为分散,多处于沟谷地带,更具保护价值。

(2)物种多样性的保护与科研价值。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必然导致物种的多样性。按《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薛达元、蒋明康著)一书中的生态评价标准,当高等植物在2000种以上或高等动物在300种以上,则可认为是生物多样性极丰富的保护区。元江自然保护区的高等植物的种类、数量均已超过这一指标。

(3)生态功能的保护价值。森林植被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调节气候优化生态环境的功能。组成原保护区的七个片区均分布在元江两侧大小支流的上游,当初划定自然保护区时就是以重点地区水源林为目的而建立的。为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维护元江经济发展中工农业用水和能源建设,元江县委县政府曾提出 “保水保电先保林”的口号。随着科学考察和生态建设等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及认识的深化,1989年8月元江县十届人大第16次常委会通过了《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保护区暂行条例》,充分体现了自然保护区在生态 功能上的保护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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