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朗碑及谷郎墓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谷朗碑及谷郎墓
时代为三国。位于湖南省耒阳市蔡侯祠内,此为省内惟一仅存之吴碑。
此碑原在耒阳县城东谷府君祠内,后移入蔡侯祠内,1966年被砸断拿去修水塘。1979年找回予以修复,仍置蔡侯祠内。碑为青石制成,高176厘米,宽72厘米。碑额11字,碑文18行作隶书,每行24字,字径3.5厘米,无撰书人姓名。
九真,秦赵佗置,公元前111年入汉,辖境相当今越南清化、河南两省及义安省东部地区。三国吴以后,辖境渐狭。碑文除叙述谷朗生平及其德行,出仕经历与所做之贡献外,同时述及当时南方边陲之治乱情况,具有史料价值。此碑文词古雅,书法端庄,浑劲高古,不见起止转折之象。与其他汉碑一般隶法不同,实为隶书转换为楷书始。此为本省现存最早碑碣之一。
谷朗墓位于耒阳市亮源乡,坐东朝西,周砌花岗石,冢高0.4米,原保存完好,近年受到破坏,正在维修。墓前原有谷朗祠,已圮。
谷朗(218—272)字义先,耒阳人,少孤,侍奉继母甚孝。弱冠,三国吴时任右职守安阳长,改浏阳县令。不久,任都尉尚书、广州都军校尉,拜五官郎中,迁大中正大夫。吴建衡三年(271)交州叛吴,谷朗率部征讨有功,迁九真太守。凤凰元年(272)卒,享年54岁。
1956年7月24日,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将谷朗碑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号30。
信息来源:湖南文物概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