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大屋古建筑群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李氏大屋古建筑群
李氏大屋又名李魁甲大屋,位于新田县金盆圩乡李千二村。清道光四年(1824),由李魁甲出资建设,经长达十三年的修建,于道光十七年(1837)建成现在的规模。
李氏大屋坐北朝南,依山傍水,规模庞大,气势雄伟,以“七十二条进出门”著称。所有建筑为砖木石结构,呈“三堂四井十二间七十二门”的格局。大屋共三进,总面阔21.7米,总进学32.26米,建筑面积492.72平方米。进入大屋,依次为大堂、中堂、正堂(神堂),两侧均为木质结构的厢房共10间,与四天井相连,浑然一体。正堂两侧置两耳房。大屋建筑上的木雕、石雕、墙画、花鸟虫鱼、飞禽走兽等,形态各异,造型逼真,堪称一绝。该大屋被专家誉为“中国建筑艺术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201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