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河遗址

芦村河遗址

芦村河遗址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芦村河遗址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芦村河村西部及其周围,是一处二里头文化时期遗址,2006年发现。文化层厚0.8~1.5米,黄褐土,土质较硬,包含物有陶片等。在遗址区的中部、南部、北部发现有灰坑及文化层分布。灰坑有筒状坑、袋状坑、不规则形坑,填土多为灰褐土,夹有大量的草木灰,土质较松,包含物有陶片、兽骨等遗物。陶器有泥质陶和夹砂陶,以泥质陶为主;陶色有灰陶、红陶、黑陶等;纹饰有绳纹、弦纹、附加堆纹、篮纹、素面等;可辨器形有陶罐、盆、鬲、豆、瓮、大口尊等遗物。

遗址地势为中部高,四周稍低,周围是深达10余米的深沟。以南四环路为界,遗址北部地貌保存较好,东侧被芦村河村占压,南部由于当地群众取土破坏较为严重,部分遗址区被厂房等临时建筑占压。

遗址内暴露文化遗存丰富,以南四环路北侧剖面为例,①层:耕土层(含扰土层),厚050-080米,黄褐土,土质松软,为后期平整土地所致,包含物有现代砖、瓦、瓷片,也有二里头时期陶片。②层:即为文化层,厚0.8-1.5米,土色浅灰,土质较松软。包含物有二里头时期的陶片、石器、兽骨等遗物。③层,即为生土层,为更新世晚期马兰黄土堆积层,含料礓,较纯净。经过勘探发现中心区域文化层堆积厚达4-5米,遗迹有房基、灰坑、墓葬等。房基发现一处,在一处袋状形坑的底部发现有烧土面,可能与房基有关。灰坑有筒状坑、袋状坑、不规则形坑,填土多为灰褐土,夹有大量的草木灰及红烧土块等,土质较松,包含物有陶片、石器、兽骨等遗物。墓葬为小型竖穴土坑墓,发现两处,一处破坏较为严重;另一处仅暴露有头骨,坑口距地表0.60米,宽0.55米,深0.80米,壁较直,填土为五花土。据当地群众在取土过程中发现有一些墓葬内曾出土有陶器,还发现一部分人骨架涂有朱砂。采集陶片陶质有泥质陶和夹砂陶,以泥质陶为主;陶色有灰陶、红陶、黑陶等;纹饰有绳纹、弦纹、附加堆纹、篮纹、素面等,以绳纹为主,篮纹较少;可辨器形有陶罐、花边罐、盆、鬲、豆、瓮、尊及石器等遗物。根据出土器物特征判断,应属二里头文化二、三期遗存。

芦村河遗址面积大、文化遗存丰富,这是在河南境内继偃师二里头遗址、巩义稍柴遗址之后新发现的又一处大型聚落遗址。该遗址的发现在郑州地区东部尚属首次,填补了该区域无大型二里头文化聚落遗址的空白,为研究二里头文化大型聚落遗址提供了新的资料。

普查期间,在该遗址的周边区域还发现多处同时期文化遗址,但面积均较小,多介于6-20万平方米之间,从目前文物普查的情况分析,芦村河遗址应为该区域的中心聚落遗址。

芦村河遗址内涵丰富,文化堆积比较厚,历史与考古价值比较重要,对于夏代历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批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信息来源:郑州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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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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