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教案旧址为扬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扬州教案旧址
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市区皮市街147-149号。旧址为基督教堂,1868年(同治七年)英国传教士戴德生所办,为扬州最早的基督教堂之一。此前,有法国传教士于1867年冬在扬设育婴堂,仅半年多即虐死婴儿四十多名,激起民愤。1868年夏,扬州人民张贴揭贴,反对“洋教”,清两江总督曾国藩妥协媚外,将扬州知府撤职,赔偿“损失”,并立碑保护外国教会,是全国影响最早的教案。教案旧址占地约800平方米,大门东向,现存两幢南向二层楼房及水井一口。楼房基本保持原样,后楼面阔五间,前楼面阔三间,两楼间教堂原址已改建为平房。原大门仍在,门前碑已不存,另在两楼前东墙开了便门。现用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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