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寺法堂

宝林寺法堂

宝林寺法堂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宝林寺法堂

年代:唐、清

座落地点:连江县丹阳镇坂顶宝林村

简介:始建于唐大和五年(837年),寺院历经兴废。原有13座殿堂,现尚存唐代大殿须弥座、15根高4.4米的石柱等。

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住持隆悟大师率弟子募缘重建法堂。乾隆十年(1745年),殿宇尽毁于火。宣统三年重建法堂及两厢僧房,留存于今。1999年在原有须弥座、石柱的基础上,重建了新的大雄宝殿等建筑。

宝林寺是连江县有史记载的一座千年名刹,《三山志》誉之为福建四大丛林之一。连江县第一位进士唐代礼部尚书张莹曾在寺中就读,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也曾在此讲学。寺中存有清康熙帝御书的“敕赐大中宝林禅寺”碑。来

保护范围:东至唐代张氏墓,约200米;西至降虎峰、石崖题刻,约150米;南至机耕水泥路;北至观音堂后山。

2009年,宝林寺法堂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丹阳镇:位于连江县西北部,与罗源县交界,104国道贯穿全镇,同三高速公路在该镇设有互通口,是连江山区商品贸易集散地,也是福州市次中心镇和福州市20个“商贸旺镇”之一,设立的丹阳民营工业区是连江县四大工业园区之一。镇区面积103平方公里,辖18个村(居)、62个自然村,人口2.75万人。2003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2.39亿元,比增14.4%;其中工业产值1.…… 丹阳镇详细信息++

延伸阅读:

·第七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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