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门144号民居

北院门144号民居

北院门144号民居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北院门144号民居

时代:明——清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144号

保护范围:整个院落,面积约2310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A区四周各外延5米。

2008年,北院门144号民居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

·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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