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书院

朝阳书院

朝阳书院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朝阳书院

时代:清

地点:洛川县凤栖镇北关小学院内

保护范围:旧礼堂(旧称总理纪念堂)建筑及后壁所嵌两通石碑。

建设控制地带:A区周边各外延10米。

2008年,朝阳书院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

·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显示全文
返回首页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邻近的洛川县旅游景区

你可能对下列书院会感兴趣:

走遍洛川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