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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书院
时代:清
地点:洛川县凤栖镇北关小学院内
保护范围:旧礼堂(旧称总理纪念堂)建筑及后壁所嵌两通石碑。
建设控制地带:A区周边各外延10米。
2008年,朝阳书院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延伸阅读:
·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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