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陈遗址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大陈遗址·商、西周·扶风县召公镇大陈村。
保护范围:东至穆家村口,西至大陈村口,南至大陈村以南250米,北至大陈村以北10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四面外延50米。
2003年,大陈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召公镇:召公镇,又名“菊村”,因周朝时召公在此设坛讲学而得名,是扶风县五大镇之一。与咸阳地区的乾县、武功县毗邻,自古就有“鸡鸣一声听三县”之美誉。全镇辖15个行政村,8083户,34123人,总面积42平方公里。镇内交通便利,天绛公路与209省道旅游专线穿境而过,客商云集,流通活跃。勤劳的召公人民承载着文明古镇的文化美德,喷发着千年古甘棠的浓香,培育了享誉西北地区的…… 召公镇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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