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于洪区 | 隶属:沈阳市 |
行政代码:210114 | 身份证前6位:210114 |
长途区号:024 | 邮政编码:110000 |
车牌号码:辽A | 行政级别:市辖区 |
人口数量:约35万人 | 人口密度:452人/km2 |
辖区面积:774平方公里 |
于洪区总面积774平方千米。总人口35万人(2004年)。
区人民政府驻黄海路37号,邮编:110024。代码:210114。区号:024。拼音:Yuhong Qu。
行政区划
于洪区辖17个街道、2个镇、1个乡:迎宾路街道、北塔街道、陵西街道、城东湖路街道、于洪街道、南阳湖街道、北陵街道、陵东街道、沙岭街道、平罗街道、马三家街道、大潘街道、造化街道、翟家街道、大兴街道、大青中朝友谊街道、西三环街道、彰驿站镇、高花镇、光辉乡。其中,翟家街道、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大潘街道、西三环街道、彰驿站镇、高花镇由铁西新区代管。
历史沿革
于洪区始建于1964年。链接:更多沿革资料
1999年,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9]69号)批准:一、于洪区:撤销翟家乡,造化乡、彰驿站乡,设立翟家镇、造化镇、彰驿站镇。二、辽中县:撤销四方台乡,设立四方台镇。
2000年,于洪区辖4个街道、7个镇、9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总人口606008人,其中:迎宾路街道 54051人、沈辽路街道 32315人、陵西街道 56570人、北塔街道 47801人、沙岭镇 31440人、马三家镇 34077人、大潘镇 22713人、平罗镇 19699人、造化镇 28443人、翟家镇 20413人、彰驿站镇 11076人、于洪乡 39762人、杨士乡 59525人、北陵乡 36702人、陵东乡 37478人、大青中朝友谊乡 12172人、大兴朝鲜族乡 17249人、高花乡 13842人、老边乡 17075人、解放乡 13605人。
2001年6月4日,撤销高花乡,设立高花镇。区划调整后,于洪区辖4个街道、8个镇、7个乡、1个民族乡:迎宾路街道、沈辽路街道、陵西街道、北塔街道、马三家镇、平罗镇、沙岭镇、大潘镇、翟家镇、造化镇、彰驿站镇、高花镇、于洪乡、陵东乡、北陵乡、杨士乡、解放乡、老边乡、大青中朝友谊乡、大兴朝鲜族乡。
2002年5月,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铁西区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设立铁西新区(不是正式行政区)。于洪区沙岭镇、于洪乡、杨士乡、大青中朝友谊乡的部分行政区域(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铁西新区管理区域。
2002年12月13日,辽政[2002]323号批复:1.撤销于洪乡,设立于洪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于洪街道办事处驻地迎宾馆路16号,区域面积43.1平方千米,辖11个村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2.撤销杨士乡,设立杨士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杨士街道办事处驻地沈辽路206号,区域面积28.6平方千米,辖14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3.撤销北陵乡,设立北陵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北陵街道办事处驻地皇姑区龙山路2号,区域面积19.7平方千米,辖7个村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4.撤销陵东乡,设立陵东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陵东街道办事处驻地陵东街135号,区域面积14.8平方千米,辖7个村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5.撤销沙岭镇,设立沙岭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沙岭街道办事处驻地沙岭村,区域面积60.4平方千米,辖12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6.撤销解放乡、老边乡,合并设立光辉乡。区划调整后,光辉乡政府驻地三台子,区域面积118.1平方千米,辖28个村委会。
2002年,于洪区辖9个街道、7个镇、2个乡、1个民族乡:迎宾路街道、沈辽路街道、陵西街道、北塔街道、于洪街道、杨士街道、北陵街道、陵东街道、沙岭街道、马三家镇、平罗镇、大潘镇、翟家镇、造化镇、彰驿站镇、高花镇、光辉乡、大青中朝友谊乡、大兴朝鲜族乡。
2003年8月,于洪区的翟家镇和大青中朝友谊乡在建制上划归铁西新区代管。调整铁西新区行政区域,已划归铁西新区的原属于洪区沙岭镇、于洪乡、杨士乡的部分行政区域(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归铁西新区大青中朝友谊乡。
2005年,于洪区辖9个街道、7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迎宾路街道、北塔街道、陵西街道、沈辽路街道、于洪街道、杨士街道、北陵街道、陵东街道、沙岭街道、平罗镇、马三家镇、大潘镇、造化镇、翟家镇、彰驿站镇、高花镇、大兴朝鲜族乡、大青中朝友谊乡、光辉乡。
2007年1月19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7]18号)批准:同意撤销于洪区翟家镇、大青中朝友谊乡,设立翟家、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实际由铁西新区代管)
2007年1月31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7]21号)批准:同意撤销于洪区马三家镇、平罗镇、大潘镇(注:由细河经济区代管)、大兴朝鲜族乡建制,保留马三家、平罗、大潘、大兴街道办事处;撤销于洪区造化镇,设立造化街道办事处。
2007年7月26日,沈阳市政府(沈政[2007]166号)批准:同意于洪区设立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及部分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一、同意增设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办事处四至范围:东起沈大高速公路,南至开发区十九路,西至高明、共和、得胜、曹家等4个村东界,北至京沈铁路线;区域面积6.7平方千米,辖2个村、2个社区,人口8.68万人。二、同意对大青中朝友谊、翟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区划调整。(一)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划出张士村、宁官村、余良村、后谟村和宁官、军营社区。其中张士村、宁官村、宁官和军营社区划入新增设的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13.26平方千米,辖10个村,人口1.68万人。(二)翟家街道办事处划入余良村、后谟村。调整后的翟家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46.41平方千米,辖13个村、1个社区,人口5.15万人。
2007年11月2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沈政[2007]248号)同意于洪区杨士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沈辽路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实际2007年初变动)
2020年1月2日,农业农村部认定于洪区为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