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沟村明万历年间属郧阳府郧县小岭镇。清嘉庆年间属郧县南乡小岭保。民国23年(1934年)属郧县花园保。1950年属花园区小岭堂乡。1956年属花果区大路乡。1958年属郧县花果58农场。1961年属黄龙区大路公社。1967年属郧阳地区十堰办事处十堰区茅坪公社管辖。刘家湾村明万历(1573-1619年)属郧阳府郧县土门村。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属郧县南乡茅坪保。民国29年(1940年)属郧县茶店乡茅坪保。1950年属茶店区茅坪乡。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隶属关系不变。1958年人民公社时属茶店公社茅坪管理区,1961年管理区改人民公社属茅坪人民公社,刘家沟大队和刘家湾大队属茅坪人民公社管辖。1966年刘家沟大队更名公民大队,刘家湾大队更名幸福大队。1971年十堰市实行撤区并社,七里公社和茅坪公社合并属东风公社。1984年5月撤社建乡划归茅坪乡管辖。同年9月公民大队更名刘家沟村,幸福大队更名为刘家湾村。1998年10月,刘家湾村和刘家沟村合并成立刘家村,隶属关系不变。村委会驻原刘家湾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