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至清光绪二年(1876年),属和平县分设四图的仁义图(彭镇、村镇、马塘、东水、杨洞、粮溪等地)。清光绪三年(1877年),实行保安局约制,和平县城设总局,下设8个分局,彭寨其中之一。民国初,沿袭旧制。民国十年(1918年),和平县划为33个保卫团区,彭寨、安坳各属一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和平县设治安委员会,下分设5个区治安委员会,彭寨、安坳属第三区(彭寨、林寨、古寨、东水、贝墩)。民国二十年(1931年),和平县设立11个自治区、2个镇(时保卫团制仍存在至民国二十一年二月始撤),彭寨属第三区(高山乡,粮溪乡、马塘乡、彭镇乡),安坳属第十一区(泷溪乡、水西乡、安坳乡)。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和平县设立5个联乡办事处,彭寨属第四联乡办事处,辖彭镇、粮溪、高山、马塘、贝墩、石村、河唇、安坳、古寨。民国三十年(1941年)九月,将36个乡镇改为24个乡镇,安坳属古寨乡,彭寨单列一乡。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六月,和平县设4个区,1个镇20个乡。彭寨区辖彭寨乡、贝墩乡、古寨乡、粮溪乡,安坳隶属贝墩乡。1952年,属和平县第五区(含粮溪镇)。1958年10月,撤销乡镇成立东山、四联、彭寨、俐东,浰江、九连等5个人民公社。1959年,四联人民公社分为彭寨、贝墩2个人民公社。1961年,贝墩人民公社分为贝墩、古寨、安坳3个人民公社。1963年,彭寨人民公社分为彭寨、粮溪2个人民公社。1983年,人民公社改为区公所。1987年,撤区改镇,彭寨为镇,安坳为乡。1994年4月8日,安坳等10个乡改为镇。2003年6月13日,安坳镇并入彭寨镇,镇名沿用彭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