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示范区
1、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020年12月2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在各地初审验收的基础上,综合会议评审、现场检查结果,并经公示,决定将北京市昌平区等97家单位认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2、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包括北京市延庆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重庆武隆区、临汾市洪洞县、上海市黄浦区、南京市秦淮区、青岛市崂山区等71个示范区入选。看名单有你的家乡吗?
3、第二批广东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2020年6月12日,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全域旅游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实施《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粤府办〔2018〕27号),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暨第三批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文旅资〔2020〕4号)相关规定和程序,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第二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在各地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现场检查验收、综合评议和公示,认定广州市增城区等20个县(市、区、镇)为第二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4、首批广东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2019年12月31日,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全域旅游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实施《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粤府办〔2018〕27号),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文旅资〔2019〕51号)相关规定和程序,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首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在各地初审的基础上,经现场检查验收、综合评议和经公示,文化和旅游厅认定揭阳市揭西县等7个县(区、镇)为首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