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高平市 | 隶属:晋城市 |
行政代码:140581 | 身份证前6位:140581 |
长途区号:0356 | 邮政编码:048000 |
车牌号码:晋E | 行政级别:县级市 |
人口数量:约48万人 | 人口密度:507人/km2 |
辖区面积:946平方公里 |
高平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泽州盆地北端,太行山西南边缘,地理坐标东经112°40'——113°10'、北纬35°40'——36°0',东与陵川县接壤,西与沁水县为邻,南与泽州县毗连,北与长治县、长子县相接,是晋城市的北大门,因其四面群山环绕、中部相对平坦而得名。
高平市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区,冬寒夏暑,四季分明。全市下辖3个街道、9个镇和4个乡,市境总面积946平方千米,总人口48.49万(2010年)。
高平是中华民族人文始祖炎帝的故里,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长平之战的发生地,也是太行太岳革命老区和闻名全国的“煤铁之乡”、“黄梨之乡”、“生猪之乡”和“上党梆子戏曲之乡”。高平还是中国最具海外影响力明星市、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中国中部百强县市、中国和谐中小城市示范市、山西省园林城市 、山西省卫生城市、山西省文明和谐城市、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 、山西省双拥模范城市、山西省文化强县市、山西省22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之一。
高平古称长平、泫氏。据考古发现,最迟于旧石器晚期,高平就已有人类聚居。高平市是尧封丹朱、神农播种、蚩尤冶铁等神话发源地。高平境内现有长平之战遗址群、炎帝陵、羊头山石窟等古迹多处,是汉代名将陈龟、晋代医学家王叔和、元代水利家贾鲁等历史名人的故里。
陶唐时期,尧分天下为九州,此为冀州之域,属“帝都畿内”。
舜建虞朝,舜帝继承尧制,肇启天下为十二州,此属冀州。《左传》云:分冀东丹山为并,东北医无闾为营。
夏代,十二州复合为九州,此属冀州。《禹贡锥指》曰:夏符合于冀州,与尧时同。
殷商,祖乙定都于耿城,属畿内地。
春秋时属晋,为晋国封邑,始称泫氏城。《竹书纪年》曰:周威烈王七年,赵浣城泫氏(赵浣修筑泫氏城),即在于此。
战国时泫氏改为长平邑,周安王二十六年(前376年),韩、赵、魏三家分晋,长平邑隶属于韩。周赧王三十五年(前280年),秦白起伐赵,取代光狼城。《括地志》云:光狼城在泽州高平县西(今山西高平市城西)。五十三年(前262年),秦将白起伐赵,冯亭为联赵抗秦,即献上党17城于赵,长平地为赵所有。五十五年,秦、赵于长平邑(今高平市西北)爆发长平之战,后为秦所据。
秦统一天下后,立郡县制,分天下为36郡,置高都县,属上党郡。
西汉、东汉、三国、魏、两晋为泫氏县,属上党郡。
东晋太元中年(公元386年),西燕慕容永称帝,分上党、平阳、河内三郡,置建兴郡(郡治阳阿城),泫氏县改属建兴郡。
北魏初改玄氏县,属建兴郡,北魏永安二年(公元529年)建兴郡改为建州,领高都、长平、安平、泰宁四郡,今高平市称长平郡,隶属于建州,领泫氏、高平2县,高平之名始于此。
北齐天保七年(公元556年)并泫氏入高平县,高平改平高县,北齐末又改平高为高平县,此后只称高平不再称泫氏,改属高都郡,隶建州。
北周并长平、高都郡为高平郡,高平县隶高平郡,属建州。
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建州改为泽州,高平县隶属泽州,开皇十六年,析高平始置陵川县,属泽州。
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泽州改称长平郡,高平县隶属于长平郡。
隋义宁二年(公元617年),废郡为州,长平郡复改泽州,高平县复隶属于泽州。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析泽州各一部分设盖、建、泽三州,于高平置盖州(治今高平米山镇),盖州领丹川、盖城、陵川、高平四县。武德六年建州废入盖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盖州废入泽州。
唐贞观元年至金天会五年,高平县为泽州(高平郡)所辖,先后属河东道、昭义节度、河阳节度、昭义军、河东路、河东南路,但地名无改。[6]
金天会六年(公元1128年),泽州改南泽州,天德三年复改为泽州,高平县属之。
金元光二年(公元1123年),以泽州升忠昌军,高平县隶忠昌军节度。
元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于泽州置司侯司,高平隶泽州司侯司。至元三年(公元1267年),省司侯司,高平县复隶于泽州,属平阳路、晋宁路。
明洪武九年,泽州升直隶州,高平县为泽州(直隶州)所辖,属山西布政使司。
清雍正六年,泽州(直隶州)升泽州府,高平隶属泽州府,为泽州府所辖5县之一,属山西省布政使司。
民国三年,泽州府撤销,高平改属山西省冀宁道,民国23年,高平县属山西省直辖,民国26年后,高平属山西省第五行政区。民国30年,高平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归太岳区管辖。民国32年高平东南部划归为陵高县,其余部分仍为高平县。1945年6月,高平解放,同年10月撤销陵高县,原划归陵高县的区域仍划归高平县,属太岳四专区。1948年又改属太岳三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撤销太岳区。1958年,原高平县成立高平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为高平县,先后为晋东南专区(地区)所辖。1985年,实行市管县体制,撤销晋东南地区成立晋城市,高平县归晋城市所辖。1993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高平撤县设市,成为省辖县级市,由晋城市代管。
2021年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高平市上榜。
2020年11月25日,水利部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高平市上榜。
2020年10月,高平市入选第一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
2019年3月,高平市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晋冀豫片区)。
2017年5月31日,第一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名单发布,高平市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