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阳和镇 | 隶属:华蓥市 |
行政代码:511681105 | 身份证前6位:511681 |
长途区号:0826 | 邮政编码:638500 |
车牌号码:川X | 行政级别:镇 |
辖区面积:39.98平方公里 |
气候:属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山区平均气温为11.3。C,平坝、丘陵平均气温为17.6。C。
土壤:境内的土壤从第四系全新统至寒武季各类岩层均有出露,东部山区为黄泥土区,中、西部平坝及丘陵为紫色土区。
建置沿革:阳和乡,原为高阳乡所辖地。周代,为巴国属地。秦代,隶属垫江县(今合川县),从秦至隋,皆属之。唐代,属新明县辖,从唐至宋仍属之。元代,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省并新明入岳池,阳和改隶岳池县辖。明代,因之。清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省并岳池入广安州,阳和改隶广安州辖;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复置岳池县,阳和仍属岳池县资马乡书台一里所辖。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置高阳乡,阳和改隶高阳乡辖。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分高阳乡,置阳和乡,乡治地阳和场,1950年1月10日,岳池县人民政府成立,是月,仍置阳和乡,1958年10月,成立阳和乡人民公社;1966年更为蓥光人民公社;1968年成立蓥光公社革命委员会,1969年复阳和乡公社革委会。1978年11月10日,改隶华蓥工农示范区辖。1980年12月,改乡革委为阳和乡管理委员会。1984年,政、社分置,复名阳和乡人民政府。1992年,置阳和镇,领18村,1个居委会,137个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