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峰城镇 | 隶属:宣汉县 |
行政代码:511722109 | 身份证前6位:511722 |
长途区号:0818 | 邮政编码:636150 |
车牌号码:川S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1.3万人 | 人口密度:228人/km2 |
辖区面积:56.9平方公里 |
宣汉县辖乡。明末建城,1949年置峰城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乡。位于县境中部,距县城30公里。面积56.9平方公里,人口1.3万。南(坝)峰(城)、峰(城)凤(林)公路过境。辖西牛、龙泉、黄草、楼房、仁义、豆溪、板桥河、葫芦、北斗坪、牙石、野鸭11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乡镇企业有粮油加工等厂。农业主产水稻、小麦、薯类。养殖业以生猪、牛、家禽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