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馥春旧址为扬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谢馥春旧址
清代,占地7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413平方米。西部有两路住宅,分别为前后三进房屋与小四合院;东部有花厅一进,面阔三间,进深七檩,硬山顶。清道光年间谢宏业开设,生产香粉、头油、棒香、香件,销往全国各地和东南亚一带,尤以香件而闻名,1915年曾荣获巴拿马万博会银质奖章。1956年公私合营,谢馥春香粉铺改名为谢馥春香粉厂;1966年易名为谢馥春日用化工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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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馥春旧址
清代,占地7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413平方米。西部有两路住宅,分别为前后三进房屋与小四合院;东部有花厅一进,面阔三间,进深七檩,硬山顶。清道光年间谢宏业开设,生产香粉、头油、棒香、香件,销往全国各地和东南亚一带,尤以香件而闻名,1915年曾荣获巴拿马万博会银质奖章。1956年公私合营,谢馥春香粉铺改名为谢馥春香粉厂;1966年易名为谢馥春日用化工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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