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源灏民居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福源灏民居位于自贡市富顺县东湖街道同心村,兴建于清代乾隆年间,原名“凤凰庄”。福源灏民居整体建筑呈长方形,分前院、正院、左侧院、右侧院、新花厅等五个大院。建筑占地面积5252平方米,拥有99间房屋,48个天井,包括大门、过厅、正厅、厢房、花厅、戏楼组成,整个建筑面阔95米,纵深59米,其间廊道纵横、门栏重重、照壁垒垒,花园、池塘、亭榭相映。木雕、石刻遍布整个建筑。
福源灏民居是集衙门公堂与民居建筑于一体的具有清中期典型风格的民居建筑精品,其规模宏大、建筑精美、气势雄伟、历史悠久,极具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纵观福源灏,高堂大院,小院深宅。庄园外有大河相衬、平坝相托,花园、池塘、亭榭相映,密林相掩;院内天井、花园融为一体,珍贵树木、奇花异草争芳斗艳。精雕、巧塑、提花、镂刻、镏金着彩,饰于厅堂、门额、柱脚、梁坦、桃木、吊瓜之上,缀于门额、窗扇之中,雕梁画栋,栩栩如生,奇观异境,美不胜收。福源灏民居于2007年6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川府函〔2007〕114号)。
保护范围:以现围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西至围墙外50米(临沱江),东、南、北三面分别至保护范围外延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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