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山革命遗址位于文登市文登营镇(原天福山镇)天福山上,北距沟于家村1.5公里。1937年12月,在中国共产党胶东特委的领导下,在天福山举行抗日起义,成立“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随后与日本侵略军激战于牟平县城南的“雷神庙”,打响了胶东人民抗日第一枪。1959年,文登县文化馆派员在天福山革命遗址的中共胶东特委临时会议旧址屋内办起了宣传天福山起义的连环画小型展览,到1973年,建成天福山起义纪念馆和天福山起义纪念塔。
天福山起义纪念塔,塔基长5、宽5米,塔体底部长2、宽2米,塔体总高12.24米,全用当地新产的青花石和白理石砌成。塔正面题“天福山起义纪念塔”,塔裙题写“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和“天福山起义纪略”。
天福山起义纪念馆原建面积600平方米,位于纪念塔西,陈列有关天福山起义的革命文物和史料,同年秋正式对外开放。1989年拆除16间简易展厅,在原址上重新扩建一座420平方米平房展厅。1990年、1997年、2001年先后对纪念馆内刊版进行整修。2006年对馆内刊版进行重新布展,展览分前言、在茫茫黑暗中迎接黎明、打响胶东武装抗战第一枪、战斗中成长发展中壮大、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七军战史、陆军第四十一集团军军史简介、军民共建文明鱼水情深谊长、结束语共八大板块,详细介绍天福山起义创立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前后的历史事实和由此为根基发展壮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7、41军的辉煌战斗历程,以及文登人民踊跃支前的感人事迹。
1977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把起义遗址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10月,天福山革命遗址保护范围及以外的101.8亩山岚土地所有权征为国有。1985年4月,成立天福山革命遗址管理所。2004年7月,天福山起义纪念馆东南辟建文登党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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